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 放行
2010-07-22 01:04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馬婉珍/台北報導
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已鳴槍起跑!金管會昨(21)日公告,大陸保險業來台設辦事處及參股申請相關表格,等於宣告大陸保險業已可申請來設處及參股國內保險公司,金管會官員表示,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算是所有金融業中走得最快的,且不必等立法院通過ECFA即可申請。
目前陸銀、大陸券商都還未開放來台參股,只有保險業走在最前面,大陸保險公司或陸資保險公司,只要近3年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最近5年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且經當地主管機關證明;最近一年的信評標準在twA+級以上,即符合可來台參股的標準。
依據兩岸保險業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大陸保險業或陸資保險公司可來台參股國內保險公司,若是投資上市櫃保險公司,則單一公司最高只能投資其實收資本額的5%,所有陸資投資合計最高不逾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的10%,如投資中國人壽、台灣人壽、台產、新產等,都在此限。
但若投資非上市櫃的保險公司,則單一陸資保險業最高可投資到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的10%,所有陸資(含QFII)則可達15%,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等都在此一行列。
大陸保險公司若在海外也有子公司,則只能擇一主體來台參股,且只能參股一家台灣的保險公司;且金管會強調,為了符合循序漸進的精神,進入台灣設辦事處及參股的大陸保險公司,進入的方式及家數都酌量控管。
同時,保險業參股也是保留最大彈性空間的業別,管理辦法中明訂,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國內保險公司的上限,可「專案核准」,即可能到50%甚至100%,但前提是ECFA談判必須准許台灣的保險公司到大陸合資,其合資比率上限可高於50%,但此次ECFA早收清單中,並沒有觸及合資比率,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的部分,也暫時不能申請專案核准。
根據金管會官員透露,大陸保險業來台參股申請前,會先向金管會打聲招呼,現在表格已公布,即可開始申請,但目前還未有成熟案件,可能短期內還無人遞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