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大變革 委員制將改首長制
2010-06-01 01:09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金管會有3位委員任期至6月底屆滿,行政院近期將核定新名單,提請總統任命。不過,金管會組織法將在8月提出修正,金管會定位為一般行政機關,委員合議制將改為首長制,委員不再比照13職等政務官,僅屬一般委員,不再全數專任,新聘3位委員任期將縮短僅2年左右。
金管會究竟是否為獨立機關,爭議不斷,8月份金管會將提出組織法修正草案,解決爭議部分,金管會與央行同屬行政院的二級機關。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曾親自率隊向研考會說明未來金管會組織法修正方向,他主張走首長制的委員會制,類似加拿大制度,符合國際方向。至於金管會委員,陳冲傾向兼任專任兼具,但考慮重點和獨立機關無關,他認為,央行理事委員更應採專任設計,就像美國的FED理事都是專任,它雖非獨立機關,但行使職權相當獨立。
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指出,金管會組織法修正後,委員組成方式不同,變成首長制後不再是合議制,但對現行委員任期須考量信賴保護原則,委員有任期制,必須有特別條款入法,在新組織法中載明,任期未屆滿的委員任期保護到其任期屆滿為止,與新組織法接軌,6月新聘委員任期多久也應載明。
宋餘俠表示,金管會監理業務仍有高度獨立行使職權成分,改成首長制後,可考慮獨立行使職權任期制保障範圍及於主委、副主委,亦即參考央行組織法,央行總裁、副總裁都有任期制保障,金管會常務副主委也可考慮予任期制保障。
林國全、張士傑及楊雅惠等3位委員任期於6月底屆滿,金管會近期將展開聘任作業,提交政院核定,其中林、張二位委員自政大借調已滿將返校教書,楊雅惠自中經院借調沒有期限問題,是否續聘將由府院高層決定。
據悉,陳冲早已與金管會人事單位溝通,未來6月不論續聘或新聘委員一定要跟當事人說明清楚,配合新組織法實施,任期可能少於4年,或可能只有2年,陳冲說「時間短說不定更容易找到委員」。
官員說,金管會6月任滿3位委員缺額,有現實考量必須補實,依組織法規定合議制決策應有全體委員2/3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若不補實可能產生人數不足問題。
未來金管會委員不再比照13職等政務官,變成一般委員,可比照央行理事採兼任方式,外聘學者專家,也可由文官出任。